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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县委发布《十严禁》《八严禁》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3-15 08:30:37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3月13日,县委发布《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“十严禁”规定》和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“八严禁”要求》。

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“十严禁”规定

为贯彻落实二十大关于正风肃纪新要求,县委以作风建设破题开局,树立正面导向,全面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,激发干事创业活力,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停步、再出发。现结合实际,特制定干部作风建设“十严禁”规定。

一、严禁对上级决策部署不落实、打折扣。对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搞变通、做选择、阳奉阴违、推诿扯皮、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,造成负面影响的,一律先免职,再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从严处理。

二、严禁违规吃喝。对利用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、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省纪委违规吃喝“十严禁”规定和市纪委认定的19种违规吃喝情形的,一律按省委省政府“约法三章”要求先免职,再从严从重处理。

三、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。对在2022年6月30日深化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自查自纠时间截止后,未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或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,一律先免职再从严处理。

四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对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除婚礼、葬礼外的喜庆事宜,分批次、分时段、分地点“化整为零”进行多次宴请、大操大办,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、不按规定报告或报告与实际不符的,视情节轻重,严肃处理。对明知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但不制止、不查处,或制止、查处不力的,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问责,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

五、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。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、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和以“只加桌子不加人”、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搞整改的,一律先免职后处理,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,视为拒不整改,一律顶格处理。

六、严禁打牌赌博。对上班时间或者从事公务活动期间打牌的,一律从严查处,对组织者从重处理。对干部管理不力,单位多次或多人出现该问题的,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;对参与打牌赌博,为打牌赌博提供场所、赌具或其他条件的,一律先由公安机关处罚,再从严查处。

七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,违规借贷谋利、参股经营。对有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收息谋利,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钱物,放高利贷、低息借入高息借出赚取利差,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是操纵、默许亲友“打牌子”“提篮子”等行为的,一律追溯资金来源渠道,从严问责,涉嫌犯罪的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置。 

八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。对私车公养、公车私用、以工作为名或利用职务之便,借用、占用车辆,长期租用车辆固定使用等违规使用公车的,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,从严处理。

九、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补贴、私设小金库。对通过隐匿、虚列、转移等方式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,对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处理,一律查清资金使用去向,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支的,一律从重处理;涉嫌犯罪的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置。

十、严禁违反工作纪律。对上班迟到、早退,无故缺勤和擅自离岗,工作时间从事网购、炒股、钓鱼、玩游戏等娱乐活动的,一经检查发现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并视情节严肃处理。对单位多人同时违反工作纪律、通报问题整改后仍一犯再犯的,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。


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“八严禁”要求

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改进工作作风,护航营商环境,特制定此规定。

一、加强简政放权的监督检查,严格实行政务事项清单管理,确保赋权事项落地见效。严禁进驻授权不彻底、该放不放、明放暗不放、上放下不放、责放权不放。

二、深化“一件事一次办”改革,实行首问负责制,一次告知,限时办结,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。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粗暴、方法简单、敷衍塞责,超环节、超时限服务。

三、落实市场主体和建设项目用水、用电、用气、通信等报装审批事项一窗申报、并联办理;落实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全程代办、并联审批、联合验收、限时办结。严禁部门间互为前置、互相证明、推诿扯皮,让企业办事“来回跑”。

四、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,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、网上竞价、网上中标、网上评价。加强审批中介服务监管,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。严禁平台外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服务,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,相互串通、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。严肃查处违规收费、谋取不正当利益、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五、加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、履行的监督检查。严禁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或无法落实、超出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,搞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,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、不落实。

六、所有涉企执法检查必须提前一周报县优化办、县纪委监委备案。严禁随意执法、重复执法、多头执法、以罚代管、一罚了之,巧立名目搞突击检查,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。

七、加强对中央、省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。严禁在工作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违规吃喝,干预或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

八、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,实行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首办负责、限期反馈。严禁互相推诿、故意拖延、逾期不回复、敷衍应付整改。


终审:安乡县委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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